返回

九朝元老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九三七章 世纪曙光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租赋”,唐朝称“租庸调”,国民政府时期叫“田赋”,西方国家则称之为地租税或土地税。



    &12288;&12288;在封建社会时期,农业是最主要的生产部门,农业税是封建制国家最主要的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体,历史上称为“皇粮国税”。



    &12288;&12288;新中国成立以后,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颁布实施《农业税条例》。



    &12288;&12288;随后,从1983年开始开征“农林特产农业税”;1994年改为“农业特产农业税”;牧区省份则根据授权开征牧业税;农业税制实际包括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牧业税等三种形式。



    &12288;&12288;几十年来,农业税一直是国家财力的重要基石。据统计,从1949年至2000年的52年间,全国农民给国家缴纳了7000多亿公斤粮食,农业税也一直是国家财力的重要支柱。像户山镇这种地处山区又缺少工业企业税金支撑的地方政府,农业税的征收更是政府赖以生存的根本。



    &12288;&12288;根据通知精神,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起的这次农村税费改革将从江西开始试点,并将在试点中逐步推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中将取消乡统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义务工、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等。



    &12288;&12288;户县地区所处的s

第九三七章 世纪曙光(2/4)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