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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逐鹿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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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怒杀阎婆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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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我罢!我要去干事。”



    婆惜道:“闲常也只嗔老娘和张三有事。他有些不如你处,也不该一刀的罪犯,不强似你和打劫贼通同。”



    宋江道:“好姐姐,不要叫,邻舍听得,不是耍处。”



    阎婆惜道:“你怕外人听得,你莫做不得!这封书,老娘牢牢地收着。若要饶你时,只依我三件事便罢!”



    宋江道:“休说三件事,便是三十件事也依你。”



    阎婆惜道:“只怕依不得。”



    宋江道:“当行即行。敢问那三件事?”



    阎婆惜道:“第一件,你可从今日便将原典我的文书来还我;再写一纸,任从我改嫁张三,并不敢再来争执的文书。”



    宋江道:“这个依得。”



    婆惜道:“第二件,我头上带的,我身上穿的,家里使用的,虽都是你办的,也委一纸文书,不许你日后来讨。”



    宋江道:“这个也依得。”



    阎婆惜又道:“只怕你第三件依不得。”



    宋江道:“我已两件都依你,缘何这件依不得?”



    阎婆惜道:“有那梁山泊晁盖送与你的一百两金子,快把来与我,我便饶你这一场天字第一号官司,还你这招文袋里的款状。”



    宋江道:“那两件倒都依得。这一百两金子,果然送来与我,我不肯受他的,依前教他把了回去。若端的有时,双手便送与你。”



    阎婆惜道:“可知哩!常言道:‘公人见钱,

第一百二十章 怒杀阎婆惜(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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