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来的在殖民政fu中任职的华人如何产生的谈判讨论中,华东政fu寸步不让,坚持要求在殖民政fu中任职的华人必须由华人自行决定产生,殖民政fu不得干涉。荷兰殖民政fu最终只能接受这个条件,不过也提出自己的条件,就是只有爪哇华人才有资格参加选举,或是投票,同时政fu指定的罪犯不得参加选举。这样将海外华人通过选举进入殖民政fu的道路给封死了,也箅是荷兰人守住最后一块阵地。
对此华东政fu到也没有异议,因为华东政fu在短期内也没打算直接参与爪哇的政治,而是尽力在爪哇华人中培养自己的代理人,因此当然不会在这个问题上多做纠缠,不过华东政fu要求在爪哇成立华人工会,负责管理在殖民政fu中任职的华人产生工作,以及为华人提供必要的服务,当然并具有行政权力。
而荷兰殖民政fu也答应了这个条件,毕竟条约签定之后,华人的政治地位必会大增,也确实要有一个组织,不仅负责管理在殖民政fu中任职的华人产生,同时也便于对华人的管理。
双方最终决定,给爪哇华人5个月的准备时间,完成华人工会的成立,以及在殖民政fu中任职华人的产生,在10月份正式上任,开展工作。
最后华东政fu又提出,在爪哇设立办事处,协调处理华东政fu和爪哇华人,以及荷兰殖民政fu的各项关系。这个要求也十分合理,荷兰殖民政fu尽管不愿意,但也没有拒绝的理由。
就这样华东政fu和荷兰殖民政fu终于完成了谈判,最终签定了巴达维亚条约。华东政fu不仅获得了650万英磅
第二二二章 谈判(四)(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