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氏一族的祖训很特别,不但具有中国人特有的遗产分配方式,均分制度,也就是说婚生子女,或多或少都会分到一份。
女儿是在出嫁的时候,便会由父亲给予了她那一份。或者父亲死了,那么就由继承了家业的哥哥来给。
出嫁后的贾家女儿就不再享有任何分财产的资格,也就是继承权。这一点上面是很像中国东部沿海很多地区上面的老传统。
至于儿子,谁做为一家首领,谁就继承绝大部分,总财产的九成。剩下的一成,其余的儿子去均分。
不过,祖训有关财产继承权问题上面,还有一个方面就是吸取了西方国家的继承制度,遗嘱。
也就是爹在死之前,写明了要谁来继承家业,那么就是谁。这可就不管你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
当然,也不是没有限制,随便你弄。继承者必须出类拔萃,经由家主,以及各家首领的多数票认可才行。
这一条也适用于某家首领突然意外死亡,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就交由家族最高会议进行投票决议由谁来作为其继承人。
家主独享三票,其余人等都是各自一票。所以,贾有文最害怕的就是这一条。即便他是家中的嫡长子,也不能例外。何况他还不是,而只是婚生子。
贾有为明白,虽说三叔的大老婆是贾家明媒正娶过得门,就算生有儿子,但是没有生下能够独当一面的后代,那也是罪过。小老婆那边倒是为贾氏一族生下了个人能力不俗的贾杰。这就是功劳,大功一件。
第316章 门第之见(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