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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败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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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九章:同甘苦,共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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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户和读人结合一起,养马养牛,倒是极罕见的事。

    这些小马驹和牛犊子的到,顿时给整个西山增添了几分乐趣。

    每日清早,小虎子都要到圈里亲眼看到了自己的小马驹,方才肯去学堂上学,而张三八开始寻一些草料给小马驹吃。

    沈傲则观察着马驹的粪便,毛发以及马驹每日的性子,一一记录。

    其实方继藩最有兴趣的是猪。

    古人爱吃羊肉,爱吃狗肉,譬如人们常说的屠狗之辈,其实就和后世的杀猪匠差不多,虽说猪肉的食用也不是没有,不过历不为古人所喜欢。

    究其原因,是因为古代的猪肉,味道很酸爽。

    而且在这时代,猪肉的肉产是不高的,因为在于猪发情期比较长,一旦进入了发情期,猪便容易暴躁,肉也少。

    这大抵和人没有什么分别,青春期的少年,除了容易长雀斑,还容易暴躁,动不动一句‘你瞅啥,你瞅啥’,还特喜欢多愁善感,动辄就犯相思,为伊消得人憔悴。

    可若是下头的玩意儿一割,世界就清净了,人生也没了啥盼头,无非是吃了睡,睡了吃,任世事风起涌,我自波澜不惊,淡定从容。

    因而,阉了猪,不但猪肉去除了骚气,这猪肉容易得到人的喜爱,而不必像这个时代一样,为了掩去骚臭,不得不放入大量的作料,掩盖其味,制成东坡肉,才可食用。

    可即便如此,喜欢吃猪肉的人依旧不多,人们还是更喜欢羊肉多一些。可若是能去掉腥臭,则大大不同了,能接受猪肉的人,势必大大增加。

    除此之外,就是可以大量的提高肉产量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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