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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大不列颠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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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休斯.史密斯男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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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的附庸这条铁律。

    而附庸须在战争时率领军队随从作战,所以国王就没有长备军队,还有就是国王也养不起呀!

    中世纪时期,国王与贵族共同管理国家。国王分封大贵族于各地,贵族须效忠于国王,而大贵族又分封小贵族,一层又一层,从而构成中世纪整个国家的统治基础。

    而贵族的顺列依次为:骑士男爵子爵伯爵公爵国王。这是整个英格兰的统治力量,理论上骑士与国王地位相同,国王也不过是个大贵族而已,当然这也是理论上。

    大家发现没有,为什么没有侯爵呢?

    伯国:county,公国:duchy和侯国:margravate。

    这些封建体系始于法兰克王国宫相铁锤查理时期。法兰克国家的爵位原本不可世系,但在加洛林王朝灭亡后,拥兵自重的地方爵爷们则趁机割据一方发展世袭制,形成后的国中之国(早期德意志的中央集权得以维持,他们的公国很晚才出现世袭制)。

    中世纪最常见的就是伯国,伯爵count/earl原是指日尔曼各国王的左右手,被分封地方镇守一方的地方长官,这些地方长官集司法,军事,税收大权于一身,渐渐形成伯爵这一封建阶层,分封时给予很大权力,也成为封建体系中的高层,所封的地区就称伯领,可以初步类比为中国唐朝的节度使。

    而在王国解体后他们拥兵自重建立独立的伯国。

    在英国,公爵的称号在爱德华三世后才诞生,是用封给王子的,实际上与伯国相同,只是表示地位稍高。此外,东欧和南欧的国家受神圣罗马帝国的影响较大,他们的很多地方领袖

第二章休斯.史密斯男爵(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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