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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大不列颠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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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二十九章印度种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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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我都是从莫卧尔王朝贪婪的官员买的,而这些劳工,都是以前的村民!”

    威尔轻轻瞥了一眼那些搬运的劳工,随口说道。

    “对了,先生,加上贿赂和买地的钱,您留下的英镑,已经所剩无几了!”

    说到这里,威尔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头,看上去有些惭愧之色。

    但熟悉的人知道,此时的他,却是挺直了腰,满满的傲娇之色。

    见此,罗宾笑了笑,年轻人的表现,这是正常的。

    “钱不要紧,只要商站能够顺利建成,再多的钱也是应该的!”

    罗宾摇了摇头,毫不在意地说道。

    “看,这群村民就是所谓的贱民吧!难怪官吏毫无顾忌地将他们土地卖掉!”

    “贱民?什么是贱民?”威尔年轻的脸上满是疑惑,他不清楚印度的制度。

    于是,罗宾向威尔普及了一下印度此时的社会制度。

    印度有四大种姓阶级,婆罗门(祭司)地位最高,刹帝利(王公贵族)其次,吠舍(商人或农牧民)再次,首陀罗(奴仆)地位最低。

    种姓之间地位阶级分明,高种姓的女人不得与低等级的男人通婚,但男性可以娶低种姓女人。

    婆罗门是祭祀,刹帝利是官吏和国王,吠舍是商人和工人,供养婆罗门和刹帝利,首头陀则是平民阶级,是工匠和佣人,服务以上几个种姓。

    而在四大种姓之外,还有着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贱民,又称“达利特”或“不可接触者”,从事清理尸体或污秽等最卑贱的工作。

    贱民的人数占据总人口的四分之一,是雅利安人

第五百二十九章印度种姓制度(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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