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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秘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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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十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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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诫:不可妄称我的名。”

    “第三诫:不可有别的神。”

    “第四诫:爱你父母、丈夫、妻子、儿女,如同爱我。”

    “第五诫:不可奸淫他人。”

    “第六诫:不可杀害无辜者。”

    “第七诫:不可作假,不可诬陷,不可毁约。”

    “第八诫:以心侍我,而非祭品。”

    “第九诫:做小恶者,必先赎罪,后得宽恕。”

    “第十诫:帮助同胞,同伴,就是称颂我的名。”

    一条条圣约在光头反抗军卡拉特的耳畔回响,让他完全匍匐了下来,将头埋在地面,控制不住地轻微颤抖,又敬又畏又激动。

    作为一名中序列的非凡者,一名曾经到弗萨克帝国接受教育的反抗军,他拥有足够的见识,明白对“海神”的崇拜更多基于恐惧——对强大力量的恐惧,对人类不可抗拒的自然风险的恐惧,许多仪式还保留着原始的血腥,属于不人道不文明的落后信仰,迟早会被淘汰。

    但从小养成的信仰让他不敢违背神谕,只能将改造仪式流程的想法深埋在心底,并尽可能地避开与自身想法冲突的环节。

    现在,“海神”突然的改变让他异常欣喜,似乎看见了一个外来者口中的原始图腾正向着正神进化。

    我们有福了,反抗军有福了,真正的信徒们有福了……卡拉特视线模糊地略抬脑袋,诚恳地摊开双手,贴于嘴边:

    “必遵循您的道,如同赞美您的名。”

    他眼前的模糊身影消失,耳畔的宏大声音消失,山洞内的景象又恢复了原本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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