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的这番话,大胡子还是挺得意的。而且他想的很美好,若真成立,指不定一下子就发家致富了。
当然,六个日薪八千的律师在这儿,怎么可能让一个混混抓着这么一条就让公司损失一百多万?
他们甚至不屑于反驳这句话,毕竟整个公告还有一个“最终解释权归建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这句话何止是霸王条款,简直就是霸王龙条款,足够他们在字面上做各种文章了。
更何况,从公平公正角度来看,申请人在没有足够能力支付房款的情况下购房,并不符合他们推出这一批低价房的初衷。若是可以这么干,那人人都去借钱买房就好。
对!这是个大漏洞!
借钱买房,然后还不出钱,被起诉到法院并败诉,然后在执行过程中房子被查封,然后拍卖出售。
整个过程都由公权力介入,过户毫无障碍。但损失的,却实实在在是公司的利益。
至少是信誉。
鉴于这可能发生的重大纰漏,几个律师更加不遗余力的盘问起大胡子来。
而大胡子,从一开始的毫不在意,到后来被问得急了,也抓狂起来。要知道,他才拿了人家三千块,根本没想过要经受这么多盘问,都快问到祖宗八代之前是干啥的了。
终于,忍不住全盘抖漏了出来。
其实也没什么特殊信息,毕竟终极雇主是谁大胡子确实不知道,他也就把自己知道的事儿都说了。
然后关于那120万定金,几个律师商量了一下,决定还是暂扣。因为如果严格解释起来,这家伙确实不符合条件。
但这个还是要跟法官
第944章 这些根本不是我的钱(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