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移的做一个蛀虫。
年轻的时候靠老爹,年长的时候靠儿子。
他都给还没出世的儿子规划好了,从小给他灌输要有孝心、自强不息、努力奋斗,人生需要追求和理想的信念。然后看情况,李峰要是看得上,愿意收做学生,那再好不过。要是看不上,那就等儿子十六岁左右,让他到安灵珊和陆兴生的身边学做生意去。
以他的面子,二人自然会倾囊相授。学个几年,能力还不错了之后,再带儿子挨个往李峰的学生们那串一次门,恐怖的人脉就到手了。
有能力、有人脉,本身又够努力有追求,再弄点本钱,想不发财真的很难。
他估摸着,等儿子二十出头,他就可以开始啃儿子了。
简直完美!
所以,杨传杰觉得自己的最大任务,就是保持身心愉快,别活到四五十岁,还玩得动的时候就挂掉了。
不考虑钱的因素,赌城绝对是个让人充满愉悦心情的好地方,杨传杰自然是常去。
偷鸡这种事,他玩过无数次,也见过无数次。
怎么让诺克斯越陷越深,这不难。
杨传杰把演技发挥到了极致,他纠结,他欲言又止,他犹豫难定仿佛便秘一样难受。
最终,他豁出去了,几乎是鼓起了全部了力气:“给我也十瓶。”
握草
诺克斯气得想跳脚,这傻驴,怎么就这么犟,何必死要面子活受罪,何必等事后气得想要剁手?
真特么是害人害己啊!
这毕竟不是玩牌,偷鸡成功,他能把对方的筹码收入囊中。
眼下
第四百二十四章 偷鸡(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