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在11岁时立了字据跟了师父,5年后,终于可以跑第一趟生意了,这一次是去zq,这是hn那边的一个富贵人家的生意,要求把儿子的尸体从zq赶回hn。
说起这门儿生意,孙爱民想起来也觉得新鲜,因为主顾是个富贵人家,还有点儿小势力,也阻止不了得罪了军阀的儿子,在zq要被枪毙。
这就是混乱年代的悲哀,法律的约束力几乎很小,你有权势,有身份又如何?出了这片地儿,人家地头蛇也能压死你,除非你权势滔天还差不多。
这个年代,是一个苦难的年代,是权势与权势之间的碰撞,普通老百姓在夹缝中生存的分外艰难。
刑场依然是在菜市口儿,只不过刽子手,由以前的拿大刀,变成了现在的拿枪,人们保持了一定的距离,毕竟枪弹无眼,这可不比当年,一刀下去,除了死囚,谁也伤不了。
此时,还没到午时三刻,执行的刽子手或许已经习惯了这场景,正在轻松的聊天,至于等死的死囚则面色灰白,一言不发。
孙爱民的师父,人们都称呼他为老孙,就是因为和孙爱民是本家,加上孙爱民也有吃这行饭的本钱,才收了孙爱民这个弟子。
此时,老孙指着其中一个长得还算清俊,只是此刻已经面无人色,抖的如筛子似的年轻人说到:“等下你去收尸的时候,认仔细了,他就是赵家三少爷。”
孙爱民看着那张比自己成熟不了多少的脸蛋儿,心里有些不落忍,悄声对师父说到:“这么年轻,就要枪毙啊?犯了啥事儿?杀人放火了?”
“杀人放火是没有的,只是年轻人难免热血冲动,喊着要推翻谁谁的
第41章 赶尸(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