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回到明朝当暴君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四百六十四章 赐死藩王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崇祯皇帝按照一拍脑袋就去干的想法直接就把这事儿安排给了张惟贤——打仗这种事儿该是五军都督府管的,不能总让崇祯皇帝一个人操心。

    然后张惟贤跟五军都督府的大佬们觉得这事儿靠谱,但是先从哪里下手呢?

    如果说起来,最好的选择应该是大明的各种宣慰司。

    宣慰司,掌军民之务,分道以总郡县,行省有政令则布于下,郡县有请则为达于省。

    也就是说,宣慰司这玩意的级别界于省和州之间,主要掌管的就是军事,当然,也掌官民事。

    跟最开始设立这玩意的金国时期不同,大明没有多少宣慰司,主要都是设立在小数民族聚居地。

    也就是说,这玩意主要是高压性质的存在,属于拿着把刀子悬在小数民族的头上——老实点儿,老实点儿这刀子就不落下去,要不然的话,嘿嘿。

    但是吧,这还要考虑到大明的普世价值。

    跟后世的国外月亮比较圆不一样,此时的大明觉得自己就是世界的中心,老子家里的月亮才是最圆的,别的都是渣渣——太阳和月亮都得围着大明转,大明之外皆蛮夷。

    蛮夷是什么?半兽人是也,属于比蹲在树上吃果子的猴子能强点儿,比大明百姓可就差的多了。

    至于那些宣慰司的小数民族,属于比汉人百姓差了那么一点儿,但是又比蛮子们强了许多的存在。

    但是想想崇祯皇帝他老人家的尿性,五军都督府还是放弃了这个诱人的想法——虽然说宣慰司就在大明境内,想要玩把狠的把小数都给清理掉也方便,可是崇祯皇帝救灾的时候可没区分什么小数不小数的,收赋收

第四百六十四章 赐死藩王(3/8)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