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乱清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四十三章 掌嘴!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小惩大诫,叫他迷途知返而已。嗯,我这个,不算霹雳手段,却是菩萨心肠!”

    刚毅的这番道理,用现在的话说,就是“防止某某在错误的道路上愈走愈远”。

    另外,这个案子里边,银号掌柜掌握相当内情是一定的,倒不存在“屈打成招”的问题。

    颜士璋有沉吟了片刻,说道:“好吧,如果潘某还是执迷不悟的话,就照你说的办。”

    再审和初审相比,情形全然不同了:颜士璋和刚毅公服升堂,潘达成下跪回话。有提牢厅的差役,带齐了“家伙事儿”,在堂下伺候着。

    看到这副架势,潘达成原先从容的神态没有了,跪在地上,脸色苍白。

    正式问案之前,刚毅先疾言厉色:“今儿问案,倘若有人仍然意图狡饰,满口胡柴,难免自讨苦吃,勿谓言之不预也!”

    颜士璋开口问道:“潘达成,银号的‘例规’,你当我们不知道么?你们和京城大小衙门、六部司官书办,互有往,有人想捐个官儿,请个诰封,都由你们经手;应入官的银钱,都由你们代缴——这都过了明路了!关系如此密切,银号收到的款子,由谁汇出,数额多少,又是怎么支出去的,岂有全然不知之理?你老实交代,安徽粮道汇的款子,总数多少?都用到了什么地方去了?”

    潘达成身子微微发抖,勉强笑道:“回老爷,这个,老爷也说‘过了明路’的……这个,过不得明路的用项,小号奉公守法,是不好插手的……因此,安徽粮道的事情,小人实在是不知底细。这个,还请老爷明鉴。”

    重压之下,潘达成的回答非常不得体。“过不得明路的用项”,等于自认安

第四十三章 掌嘴!(3/5)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