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提“五爷”两个字,但恭王有强烈的直觉——她已经认定惇王就是此案的幕后黑手了。
同时,也严重怀疑自己在此事上和惇王有所勾连。
既然如此,又怎么会派自己抓总儿办理此案呢?
恭王理解,这是“使吾居炉火上”之意。
办这个案子,如果恭王不登台亮相。那么,他还是有可能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在台下对案件的调查,进行某种形式的干涉,或遮掩,或阻滞,使案件的办理,尽量向着有利于己方的方向发展。但既然已被摆到台上,而且置之于最正中的位置,瓜田李下。众目睽睽,就真的“不敢因私废公”了。
何况。慈安已经挑明了,“这个案子,不是你、我能做主的”——这个话,重点大约不是在“我”,而是在“你”。
就是说,就算你上下其手,也没有用处——所以,就不要伸手了!
是严重的警告,同时,也算恳切的劝诫。
意思是,如果你乖觉,恭、惇二王,“上头”还是会区别对待的,念在过去的功劳和情分上,你,我们还是要“保全”的。
慈安一再地说什么,“你下边的人,会不会有谁掺和了进去”,“如果你那边儿,真有什么人卷进这个案子了,你可不能庇护他”,不然,“庇护不了你的人,还会引火烧身,予人口实,连累到你自己”——接连敲打,反复警告,言下之意,不过四字:“不可自误”。
同时,慈安也在暗示恭王,必要之时,他必须“舍车保帅”,有所切割。
一念于此,恭王嘴里边,就像咬破了一枚苦胆,浑身上下的神经,都微微地抽动了一下。
第一四三章 超水准发挥(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