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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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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七章 响应之快,不旋踵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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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请求关贝勒不要加重罪于李宗绶、宋尊邦。

    安徽巡抚衙门说,李、宋二员,都是奉命行事,有“公罪”,无“私愆”,如果能够小惩大诫,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李、宋二员,必感恩戴德,军费一案,亦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这固然是英翰维护下属,但同时,更是维护他自己。他如果保不住李宗绶、宋尊邦,李、宋二人,自然也不肯替上头遮掩,到时候非把他牵扯出不可,就算处分不重,面子上也难看得紧了。

    还有,如果要拿住宝鋆收受贿赂的实在把柄,一定是要李、宋二人配合的。

    这就扯到了第二点:向宝鋆行贿的过付方式。

    安徽给宝鋆的三万两贿银,是“顺日祥”掌柜潘达成,带着宋尊邦和李宗绶两个人,到珠市口一家叫做“聚珍楼”的珠宝铺子“过付”的。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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