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心里正在不自在,忍不住说了句:“娘,你把脚往回收一收。”
李老太太火了。大声说道:“你老子不嫌我,你倒嫌我!”
听到这句话的,可不止李鸿章一个人。在旁边侍候的藩司、臬司,武昌府、县。总督府的幕僚,还有一众轿夫,都听到了,大伙儿憋足了气,才没有笑出声。有的人的肚子都憋疼了。
这桩“轶事”,当天便传了开去。可以想见,李老太太一对大脚上的笑话,不仅迅速成为了武昌人的饭后谈资,就是走出湖北,走向全国,为全国人民津津乐道,大约也是指日可待的事情。
嘴巴长在人家身上,李鸿章无可奈何。他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候,出了这么个笑话。饶他城府再深,涵养再好,也不由颇为沮丧。
不过,昨天收到的一份“廷寄”,里面的上谕,却让李鸿章在这件事上的心态,起了微妙的变化。
上谕的内容,和他倒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这道上谕,是颁给八旗的:
严禁旗人女子缠足。
朝廷发布命令,禁止女子缠足。这并不是第一次。
入关前,太宗就曾下令,禁止仿效关内女子缠足陋习。
入关后,顺治二年。朝廷正式下诏,不分旗、汉,严禁女子缠足。
之后,朝廷多次禁令,不许女子缠足。
其中,以康熙三年诏定法例最为严厉:康熙元年之前出生女子。缠足不再追究,元年以后生女,严禁缠足。违者,其父有官职者交吏、兵二部处置,系平民则交刑部,痛责四十大板,处十年流刑。家主有失察者,枷号一月,责四十板;官员失察者,交
第五十六章 李鸿章的不安(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