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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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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章 小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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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还要签订生死契约,形同生离死别。以彼时之社会风气,招募难度可想而知。

    最终,第一批三十名“留美幼童”,广东籍二十五人,江苏籍三人,山东籍一人,福建籍一人,全部都是沿海省份。其中,二十五名广东籍幼童中,有十三人为香山籍——容闳的同乡。

    “留美幼童”籍贯的分布,很说明些问题了。

    虽然艰难万端,但总算开了个好头。

    留美幼童的一切费用,朝廷是全包的。特旨从海关税收中,拨出一笔一百二十万两白银的巨款,用于“留美幼童”。每批留美幼童三十人,四批总计一百二十人,则平均下,朝廷在每一位小留学生身上,花费白银一万两。

    同时,清廷在美国康涅狄格州首府哈特福德设“驻洋肄业局”,派驻专员,管理、照应小留学生们。

    “留美幼童”事实上的投入,并不止一百二十万两白银。光绪三年,即1877年,驻洋肄业局以美国近年物价腾贵,原款不敷所需,请求添拨。

    李鸿章立即上奏,力陈美国“税增物贵,束脩、膏火、房租、衣食各费倍于从前,”支持添拨经费。

    奏折中,李鸿章说了这么一段话:“此举为造就人才,渐图自强至计,关系甚大。据报,头、二批学生,一、二年间,已有可进大书院之童,既应专心研究,以裨实用,断无惜费中止之理!”

    然而,四年之后,“此举”便“中止”了,何故?

    确不为“惜费”,而是另有重大缘故。

    后世的史评,一般都认为,“留美幼童”的半途夭折,是由于“保守势力的阻挠和破坏”所致,但关卓

第八十五章 小留学生(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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