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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谁篡改这份电文呢?
自然是俾斯麦首相了喽。
别的人,一,未必有这么大的胆子;二,做出了擅自篡改圣谕的事情,恐怕亦难以见谅于国王陛下,唯有俾斯麦首相,以千古不遇的君臣际遇,可以百无禁忌。
改动后的电文,该通过一种什么途径叫法国人知晓呢?
关卓凡的意见是记者、报纸。
“埃姆斯密电”,属于政府内部通讯,正常情况下,并没有对外公布的理由,如果由普鲁士政府自行公布,挑事儿的痕迹未免太重,很可能为国际舆论所讥嘲,普法之战,即便法国首先宣战,普鲁士亦难以获得国际社会的足够的同情。
可是,如果某报纸声称通过“某特殊渠道”、“某秘密渠道”得到了这份电文,又或者,“某匿名官员”提供了这份电文,性质就不一样了政府的保密工作,没有做到家,被人钻了空子,出了一、两个拿政府内部电文去换酒钱的宵小,也是很寻常的事情嘛!
埃姆斯会谈“纪要”通过这种方式“外泄”,还有另一个好处对于相关报道,普鲁士政府可以默认,也可以否认,收发由心。
虽然,默认也好,否认也好,对于拿破仑三世说,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反正,巴掌已经落到脸上了!
普鲁士就算否认,“哎哟,俺打错了!”皇帝陛下也得跳起,是吧?
再者说了,彼时,法国上上下下,都跳起了,皇帝陛下身为法兰西第一人,怎么好不跳呢?
这便是报纸的妙处了既已公之于众,想装傻,便装不了了!只好一个赛着一个义愤填膺,一个赛着一个慷慨激
第二五七章 埃姆斯密电的雷,该引爆了(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