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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魏宫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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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章:冤家路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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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原阳王一系的权利并不大,跟楚国的暘城君熊拓等享有封邑的邑君根本不能比。

    打个最直接的比方说,似熊拓、熊吾、熊琥、熊启那等楚国的邑君,他们在各自的封邑内可以说拥有着封邑内任何一名非贵族平民的处死权。说白了,这些熊氏贵族有权利杀死他们封邑内任何一名非贵族的平民,楚国的律法不会因此去责怪他们。

    但是在大魏可不行,倘若原阳王一系的姬姓子孙在原阳惹出人命官司。除非他们遮掩地好,否则,朝廷六部的刑部在得知此事后,还是会请宗府介入。请宗府派宗卫羽林军去抓捕案犯的。

    当然了,以命偿命那不太可能,但惩戒还是免不了的,大概就是赔偿相应的金钱,同时嘛,被关到宗府内的静虑室面壁思过一阵子。待等意识到自己的过失了,再将其给放出。

    不得不说,大魏正做到这一点,而不是向楚国看齐,这已经是相当了不得的一件事了,至少,大魏的律法还能约束那些姬姓子孙,免得他们胡。

    不过话说,封王或其世子被牵扯上官司的事,其实十分罕见,毕竟这些封王也要面子,倘若说真出了什么事的话,一般会找自家手底下的人顶包,他们自己十有**是不会出面的。

    好比说在郑国的某位封王世子,那个姬姓子弟曾经在冬季与手底下的人在雪地狩猎,结果射出的箭非但没射中猎物,倒是将一名魏人给错手射死了。

    这不,事后那位世子因此赔偿了一大笔钱,而他手底下替其殿下顶罪的一名护卫,也因为此事被刑部判处了若干年的劳役,至于最后那名护卫有没有真的去服役,那就不得而知了,十有**那名世子用银子将其捞出

第二百八十章:冤家路窄(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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