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也要两百石,这其实也是县吏皆贪的原因。俸禄太少,不贪没办法养家,所以百姓除了田租、军赋、口赋、户赋外,暗中还要缴纳数目不少的县税、邑税以及乡税、州税。
沈尹鼯深知此点,他笑道:“大王是想以工商之物以增岁入,可惜三国联合,我楚国货物无路售卖。誉士年奉五十石尚不如县邑小吏,彼等与县吏之间,终要斗个你死我活。”
士别三日,刮目相看,子莫讶看着他,道:“你何处得此言?”
“县邑属吏本众,大王却诏:誉士杀人不死。”沈尹鼯嘴里挂着冷笑,心里有种莫名的快感。“邻里惧之,必求誉士屏护。今庶民多以芋菽为粮、豆叶为羹,县吏却利而不厌,予取予求。
试问,若县吏索税而誉士护之,当如何?誉士护民年奉仅五十石,先吏年奉名者百石,实则三、五百石不等,多者愈千石,誉士焉何要低人一等?”
“你到底何处得的此言?”这些话根本不是沈尹鼯能够说出的,即便是子莫,也是那日燕朝会议,看了大王亲写给令尹的文书才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誉士本是朝国人前的产物,起源可以说是一时兴起,但也是局势使然。两军对阵,前排如果不列甲胄俱全的老卒,前排一溃,后排被其裹挟军阵立崩。几十年未有战事,楚国哪有什么老卒,只能让身着犀甲的公卿子弟上前。
无功不受禄,无禄不建功。骗一次两次或许可以,次数多了谁还会站到前排?且新王即位必须立信,不立信以后王命还有谁信?饶是这样,誉士也只有二十五石的年奉。若不是那把宝刀,若不是那套朝服,若不是亲入郢都王宫与大王对饮,这根本就是侮辱。
第三十二章 侮辱(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