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大宋梦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四十六章 法典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阳城军法典条例初定”在梅笑寒,周通,韩云,林昊,杨文全等高层的见证下由“刘邦德”执笔,规定了以下条款。



    撤伍长为步长。



    普通阳城军称兵士,设五等,等级从高到低分别是五等兵士,四等兵士,三等兵士,二等兵士,一等兵士。



    十人为一步,一步之长称步长。设步长一名,副步长一名。(步长必须由二等及以上兵士担任)



    五步为一云,一云之长称云长。设云长一名,副云长二名。



    五云为一城,一城之长称城长。设城长一名,副城长二名。



    五城为一军,一军之长称军将。设军将一名,副军将一名。



    司为最高,设三司,分别是中央司,玄门司和警卫司,三司内增设中央局。



    重大会议由中央局会议决定,步长以上可进入中央局,参与高层会议。



    步长以上职务三年一任,最多只可连任一届。



    会议还通过了对于阳城军将领的规定,奖罚等相关条例。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