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大宋梦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五章 宴请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由于耕牛的缺少,想要开发利用更多的土地就变成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牛最为农事之急务”,在宋朝,作为犁地主力的耕牛越加受到重视,护牛措施十分严格。



    宋朝法律有明文规定,严禁屠宰耕牛。北宋初年《宋刑统》规定,“诸故杀官私牛者,徒一年半”,“主自杀牛者徒一年”。



    到了南宋刑罚更重,“诸故杀官私牛,徒三年”。



    即使是牛确实不能劳作,真的要杀,事先得向官府报告缘由。而且,即使理由相当充分,也不能自己动手,自己动手就挨办,必须耐心等待官府的统一安排,差遣专人来杀。



    为了防止假托耕牛生病宰杀的事情发生,官府规定,牛病死之后不得随意解剖,必须先行报官,在官府的许可下,可以“开剥病牛”。



    梅笑寒道:“实际上我并不是送宋人,对宋朝的法律也不是很了解!”



    刘苏道:“真人面前不说假话!”



    实际上刘家也进行宰牛贩卖,这其中的利也相当高,然而这都是非法买卖的。



    “肉每斤价直须百钱”,按照一头牛出肉250斤,就可以卖到25贯;



    而一头活牛才值5贯到7贯,利润率达5倍,非常高。



    梅笑寒道:“你们就不怕被人举报吗?”



    刘苏道:“此次父亲被陷害,就是因为监察御史张令暗中使坏!”



    “这是一个硬骨头!不好啃!”



    三块玻璃镜子、三

第五章 宴请(1/5)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