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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地方行政还有四个弱点:一是宋代县级政府等地方基层政权组织残破不全;二是地方官进用考核不严密;三是州县胥吏之恶化;四是乡县间豪猾土劣之大量增加。
宋朝只减少中小县级官员的编制,而不合并县数,造成县级政府组织不健全。
宋在重建统一的封建政权,南方经济发展较快,北和西北地区民族矛盾转趋激烈。建立统一的封建政权后,进一步强化中央集权,军事制度发生巨大变化。
北宋时期皇帝直接掌握军队的建置、调动和指挥大权。
其下军权由三个机构分任。枢密院为最高军事领导机关,掌军权及军令;三衙,即殿前都指挥司、侍卫马军司和侍卫步军司,为中央最高指挥机关,分别统领禁军和厢军;率臣,为禁军出征或镇戍时临时委任的将帅,统领地分属三衙的禁军,事毕皆撤销。
禁军编制为厢、军、营(指挥)、都4级。厢辖10军,军辖5营,营辖5都。每都100人。各级统兵官分别为:厢都指挥使;军都指挥使、军都虞候,指挥使、副指挥使;都头(马军称军使)、副部头(马军称副兵马使)。指挥(营)是禁军基本的建制单位,调动、屯戍和作战,常以此计算兵力。为防止武将叛乱,禁军在兵力部署上,大致一半守京畿,一半戊诸郡,京城与畿辅兵力亦大致平衡,以便内外相制。同时实行“更戊法”,畿辅与诸州禁军定期更换驻地,以使兵不识将,将无专兵。
厢军属地方军。名为常备军,实是各州府和某些中央机构的杂役兵。受州府和某些中央机关统管,总隶于侍卫
第十九章 任命(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