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弃着,因为没有政府的行文,所以这些荒地不能耕作,更没有得到合理的利用。
实际上这些荒地并非不能利用,只是按照当时的条件,若要开垦出来,所耗费的代价远远不能用收获的粮食来弥补。
梅笑寒脑子里马上脑补出来书中所记载的有关宋朝土地制度的资料
公元960年,后周诸将发动陈桥兵变。
拥立赵匡胤为帝,建立宋朝。
老开创的宋朝,其土地制度主要是土地私有制,土地国有制只占较少的一部分。
宋朝私有土地包括
新兴的庶族地主大土地私有制和自耕农小土地私有制;
国有土地包括营田、屯田、官庄、职田、学田、官马牧地等等。与其它朝代相比,宋代土地制度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土地私有制大发展
宋朝实行“不立田制”、“不抑兼并”的土地政策。
国家不再执行强化国家土地所有制的措施,不再运用政权力量进行土地再分配,不再调整土地占有关系;国家不再干预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对土地自由买卖和兼并持自由放任的态度。
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具体表现为一是土地买卖盛行。
宋高宗时,四川立限令典卖田宅者纳税印契,一次就征收到契税四百万贯,而此时四川地价每亩仅为四贯,官府卖田定价为八贯到十贯。
如果税率按10计算,土地价格取较高者每亩十贯,那么四川此次纳税印契的
第五章 6600贯(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