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两人再次来到佳艺电视大厦,这次直接去了董事长何左之的办公室,里面还有几位电视台主管。
一番简单客套之后,佳艺拿出了为两人准备好的合约。
在这份合约里,萧炎和罗峰将以导演和艺人的身份与佳艺签署8年合约,每年至少要以艺员身份为佳艺免费拍摄一部剧集。
此外,他们除了不得出演和导演任何tvb和丽的电视剧集外,并没有太多限制。
这就是说,除了每年免费为佳艺拍摄一部电视剧外,其余工作都要经过重新协商才行,两人拍不拍更多的剧集,这要看佳艺给出的条件是否让他们满意。
当然,他们提出的要求,佳艺方面也都满足了。
只要履行完自己的义务,他们就可以租借佳艺电视台的工作人员,但这些工作人员的档期必须以佳艺为主,同时租借来的演员和员工,工资也由两人负责。
何左之觉得这样的合约对佳艺百利而无一害,他们的工作人员在没工开的时候,如果这两人愿意帮忙付薪水,那当然再好不过了,他完全找不到吃亏的地方?
这两人,总不能把佳艺的艺员和工作人员都拐跑了吧?
这怎么想都不可能,随便一个剧组大大小小就要百十号人,他们两个一年又能拍几部剧集?怎么可能养活这么多张嘴?
萧炎和罗峰就算真能利用佳艺的资源拍出好看的电视剧,那按照合约也必须由佳艺先行购买,只有他们不要的剧集,这两人才能卖给其它电视台。
何左之一直搞不懂,这两人为什么会提出如此奇葩的合约内容?
“我们没有问题
第二十五章 签合同(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