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禀报,“启禀县君,庄宅牙人已带到!”
李延庆喝完茶,这才回到了大堂。
庄宅牙人是一个三十余岁的瘦高男子,他躬身行一礼,“不知县君找小人过堂有何事?”
“你叫什么名字?从事庄宅牙人多少年?”
“小人叫蒋五郎,从事庄宅牙人近十年,在本县庄宅牙人中可排进前三。”
李延庆让衙役把契约递给他,问道:“这笔交易可是你做居间?”
蒋五郎看了看点头道:“正是小人做的居间,还是去年秋天的事情了。”
“这笔房屋买卖可有什么特殊之处?”
蒋五郎想了想道:“一切都很正常,好像卖方和买方从小一起长大,关系非常好,卖方因为要去京城谋生,便将这座店铺便宜卖给了宋小乙,只卖了四千贯,宋小乙急于买下店铺,不惜去借利子钱。”
“那你认为这家店铺正常应该卖多少钱?”
“它的地段很好,正好在城隍庙旁边,这么多年生意一直就不错,我认为正常价要卖到六千贯。”
李延庆点点头,“暂时问你这么多,你且不要走,等会儿还有事情找你!”
“小人不敢!”蒋五郎行一礼,也退了下去。
这时,李延庆已经完全明白了,名义上是为了借贷,但实际上是争夺房产,虽然债务人死了,在情理上可以不用再还钱,官府的先例判决也是不用还钱,但任何案子都有自己的特殊性,不能照搬其他官府的判决,尤其债权人是相信借款人的信用才没有要担保,这种互信行为值得提倡,所以这个案子不能只偏向于债务人的利益,也应适当考虑
第五百五十一章 新官断案(下)(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