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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氏宗史?乡党?王婆婆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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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兰家为甲。

    吴志秋至乡,欲嫁接荔种,为改良事。

    乡人多溺成利,不舍,其举难行。

    兰曰:“赖思成之惠,吾室已充。且孀妇孤子,日费不烦。今日之事,兰请步思成后。嫁接之事,当自吾家始。”

    遂改良种,三年无入,而后果价溢普种绝近百倍。

    乡人不妒,反以为是,皆曰:“非如此不足德报也。”

    皮公幼习兰事,至从良储公学儒,见识日深,而愈奇兰。

    尝与公论德行,以乡人枚举,皮公以兰第一,列思成公前。

    良储公喟叹曰:“孺子可教也。已明夫子之意。”

    乡俗向以媒为鄙业,及良厚壮,诚孝,然不乐祖母之业,每强颜。

    会皮公返,知之,召良厚于其祖墓前,细述其详,以为开解。

    良厚始悟,泣泪滂沱,悲不自胜。

    由是侍祖母愈恭,皆出自然。皮公以其可取,纳入集团,为总裁助理。

    后二十年,良厚为集团秘书长,位列阿音,凡梅后,为世人推重。

    皮公知兰不乐其业,思为开解。

    后于法王寺遇果山,识其智业圆融,且兰素迷信,因使兰谒法王寺。

    然阴告果山,求为慰解。

    兰至寺,于佛前告罪,曰不详之身,未敢鄙求庇佑,当保孙长宁康泰,不妄灾疚,早成家业。

    果山慨叹,与辨析因果,谓之曰:“平生处事,尝愧于人否?”

    兰讶然曰:“无有。”

    果山曰:“既无愧,则何罪之有?何身不详?”

   

《李氏宗史?乡党?王婆婆传》(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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