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用的信息,甚至连外公的线索都没有,只是警局那边传来消息,说找到了女人弟弟。据说已经疯了了,手脚都被剁了去,找到他的时候正在路边乞讨,看起来像是追债的人干的。但是随后警察又在他住的地方找到了自己手脚的骨头,对,只剩下骨头了,警察经过化验了他吃剩的饭菜,确定了里面的肉食正是他自己的肉。
也就是说,他一直再吃自己。
“噗——”我喷了,“什么!吃自己?”
“对!”姜晚点点头,一脸的铁青,“他的手脚,都是被自己吃掉的。”
“可是不对啊,”我不解,“如果没有了手脚,那他是怎么吃的啊?炒成菜至少需要一只手啊。”
姜晚点点头,“所以警方觉得,至少还有一个人在他身边,并且很可能是主谋者。所以现在警方怀疑,是方秋萍干的。”
“方秋萍?”这谁?半响之后我才反应过来是那天的那个女人。“还没找到她吗?”
“没有,”姜晚摇摇头,“最重要的一点,在方安平的身上,也被印上了当铺的标记。是五个,分别在四肢,最后一个,”说着,姜晚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后面,“是印在脖子后面的。而被方安平被抓之后关在了拘留所里,但是等晚点警方在去看的时候,他只剩下一个头了。”
我忽然一身冷意,“也就是说,印在那里,哪里就要被吃掉吗?”之前是印在心口上,所以整个内脏都不见了,而这个弟弟,因为印在了四肢和脖子后面。所以是整个躯干的意思吗?
“应该是。”姜晚点点头,“这大概是一种印记,又或者,是警告。”
“警告?”要说印记我
第三十章 当铺的标记(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