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养出一个建奴这般的怪胎来,结果势大难制,彻底玩脱。
因此,父子两仔细衡量,好在台湾在海外,只要郑氏控制了海路,控制了水师,朝廷根本不会知道台湾岛上到底还盘踞多少荷兰人。而三千驻军的荷兰人是极限,同时郑氏将会在普兰民遮城驻扎一支军队,负责监视相邻的热兰遮城,而不是像郑芝龙历史上那样,放任台湾不管,结果后来国姓爷费了好大力才收回台湾,也是属于差点玩脱的典范。
于是才有了今天谈判时的条件,至于什么让外队在本土驻军是丧权辱国,郑冲毫不在意,现在台湾北面还有西班牙人在,岛内还有大群不服王化的猎头族原住民,香山澳还有葡萄牙人在。关外建奴占据了大片明国土地,新疆、西藏等地都还属化外之地,对于大明来说,这是开疆拓土,不叫丧权辱国,要想扩大领土,机会多多,不必急于一时。
包德尔并不太在意宣示主权,等荷兰与西班牙的战争结束,飞翔的荷兰人一定会加大远东的力量,到那时候,再打得大明国放弃台湾就是了。至于驻军什么的,每天进出台湾的的荷兰商船会很多,船上的船员几乎都是武装人员,明国佬又怎能控制住每天的驻军数量?
于是双方各自心怀鬼胎,商谈完割让普兰民遮城和台湾主权问题后,郑冲笑眯眯的说出了第三个条件:“既然台湾是我大明的土地,那么在上面居住的汉民、土著也都是我大明的子民,其上一切的法律、赋税等等规矩都得按我大明的律法来执行。因此,第三个条件便是,岛上一应人等皆遵从大明律法,按大明税制向我们在普兰民遮城派驻的衙门交税,你们荷兰人无权收税,也无权处理任何的案件纠纷,假如荷
第105章 自古以来说(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