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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1年4月3日,正午,澳门市议会。
有着一排排扇形桌椅和正中演讲桌的议会厅,已经初具了后世成熟议会的雏形。
此刻的议会中,混乱一片。大约有四五十名得知消息后匆匆赶来的议员先生在毫无风度地吵吵嚷嚷,完全失去了往日应有的秩序。
而在大厅中央,一群重要人物正围在长桌旁,对身后嘈杂的人声充耳不闻——大家都在仔细聆听着一位明国翻译的话语。
这位穿着花缎子长袍,胖乎乎的翻译官不是别人,正是不久前才吞下了宗氏商行股份的牛希建牛老爷。
此刻的牛老爷,伸出手指,在那份由舅老爷专程送来的中式公文上逐行划过。与此同时,他口中冒出了流利的西班牙语,堪称十七世纪的人肉同声翻译机。
总得来说,这份由明国广东官僚系统发过来的正式公文,还是比较“特殊”的。
特殊点在于:虽然这是一份标准的明国格式公文,也是用繁体字写的,但是其中的遣词造句却直白得要命,根本不是明国风格......没错,这是穿越风格,就是后世那种力求文字准确,不产生歧义的备忘录模式。
这是一份要命的备忘录,或者说是最后通告。其中分为两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由香山县户房起草的业已得到上级部门广州府户房和广东左布政使衙门的批准:从今年起,明国广东政府决定收回濠镜澳地权,停止对外承租。与此同时,停收弗朗机人每年500两的地租银。
文件明确指出:濠镜澳地面上所有建筑及其附属物都是无可辩驳的明国官府
第544节 家园(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