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类似的机构,一种多由当地“社会名流”组成的法庭,也就是自耕农之类的小地主,掌权者虽然是由村镇中的所有农民选举产生,但我猜佃农永远也不会当选。听上去有些像是保甲制,但不同的是,封建采邑制下的这种法庭不单只是负责检查户口、收取租税、征发徭役、兵役和维持治安,除上述职权外还掌握有一部分司法和立法仅仅是将本地长久以来的风俗习惯,公认的规矩进行明文规定的权力,这两样已经足以掌握普通农民的生死。
封建采邑制下,封君与封臣之间互相享有权利和义务,封臣向封君宣誓效忠后建立领主与附庸的关系,获得保护和封地,作为相应的义务则需要履行支持封君的承诺。而采邑是连同居住在土地上的农民一起分封,所以领主与领民之间即是最初级的附庸关系。不要小看这些处在封建社会最底层的农民,诸侯林立、王权衰微的芮尔典王国之所以还能够正常运转,全靠这些由农民们按照习惯在进行着自我管理。王座法庭、宗教法庭、骑士法庭……诸如此类的法庭在芮尔典王国不胜枚举,但没有一个是为处理鸡毛蒜皮的民间事务而设置的。芮尔典王国的贵族们多数时间都忙着履行君臣间的封建义务,要么去打别人,要么被打,难得有功夫来亲自管理,这些琐碎之事也就只好委任,由农民们选出代表组建简陋却有效的乡村法庭。
当老阿拉西斯的兄长一家殁于水患后的疫病,没有了领主的岑达尔男爵领,虽然进入了无主状态,但实际上的情形却比男爵活着的时候还好些。作为租种男爵土地的回报,没有自己土地的佃农每年要无偿为男爵工作约两个月时间,以劳役抵付租金和杂税。贵族们当然想要收取现金,但鉴于外出
第240章 似是而非的僭主制和“铲屎君”(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