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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五仙传奇之灰仙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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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笔血咒—柳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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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来,勉强也算是“血流如注”了。

    如果咒文写明了“流血三升”,那就真不好处理了,不过那样的话,诅咒的报酬也会成百上千倍增加,下咒人可能压根就掏不起。

    所以柳三娘给这个商人出的主意,便是每天早晨起床之后,用妻子的发簪刺自己的手一下。

    只要稍微出点儿血,就算应了当日的诅咒,之后再行走山路,自然不会遭遇精怪们的纠缠。

    不过按照天地大道的规定,诅咒的报酬只能由第三方,即执行者们获取,被下咒人不算。

    由于这个诅咒实际上是被商人,即被下咒人自己完成的,所以他并不能获得那悬赏的十天阳寿。然而下咒人却照样要支付报酬,至于到底支付给了谁,柳三娘就不知晓了。

    如此一来,便形成一个双方僵持的局面,商人日复一日地按照柳三娘指点的办法行事,一直要坚持到下咒人无力继续支付报酬为止,没了报酬自然没了诅咒。

    就在两年后的一天,商人的邻居突然暴毙在家中,这时商人才恍然大悟,原来下毒咒害自己性命的就是这个小人。

    随着下咒人死去,这个恶毒的诅咒才算真正解除了。

    “呵呵……”不知为何,我有一股想笑出来的冲动,这个下咒人明明想害别人,到头来却被别人一点一点地耗死了,这也许就是书中说的“多行不义必自毙”吧。

    “为了解除诅咒,商人付出了连续两年发簪刺手的代价,虽然他依旧活蹦乱跳的,但那应该是疼的,而不是乐的。”最后柳青青这样总结到。

    上面的例子表明了很重要的一点,即想解除或者抢先完成诅咒,必

凶笔血咒—柳暗(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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