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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魏武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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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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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稍稍停顿,见几人已经记录完整,于是继续问道:“请告,叙述事情经过罢!”

    枸定定神,既然已经坚持要告了,那么就一榔头挖到底吧,遂说道:“吾带着一个什,奉令前去侦查敌情,走到半路,青豚伍长说肚子疼,吾让他前去解决。

    哪知道其一去不返,致使军心失散,没有伍长带领,其麾下的那一伍士卒,纷纷掉队、逃逸。

    此举,导致了吾一个作战单位,无故损失过半,致使军令无法完成。所以我告青豚临战逃脱、延误战机之罪。”

    唐尉点头。

    青豚也不说话。

    按照这时代告状的规矩,原告先行发言,这时代可没有被告举手要求插言的做法,作为法官的尉没让你发话,你敢插言,一顿笞刑逃不了的。(注意是插,不是岔言,插言是打断别人说话,加入其中:岔言则是将话题带跑题,前者会被笞刑,后者则是掌嘴。)

    笞刑就是拿鞭子抽,有时候也是竹篾、柳条之类轻柔的材质来代替。

    倘若是这时代的普通人,没有心理准备之下,猝然被人诬赖,只怕是马上就会反驳对方。

    对不起,这样做你就错了,尉官会让属下兵卒先打你一顿在说。

    被当堂罚刑,心里会更加紧张。然后完了,本来还有几分希望辩赢的。心情紧张之下,语言会变得没有逻辑,大脑辩证逻辑就会变差,然后你就输了。

    青豚本来就有预料,枸什长会诬告他,军营门前,树的通风报信,让青豚更是提前就商量好了对策。

    此时,他就当是在看小丑表演了。

    唐尉扭头看向几个负责记录的

第四章:对质(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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