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七章 初识本心(目前为止,写的最喜欢的一章)
平民百姓,碌碌无为,混吃等死。
但现在,有了选择,何必要去照旧?他要做自己!做现在的自己!
沧海可填山可移,男儿志气当如斯!
把手里的枪对准了山下的一人,抬手就是一枪!
一发入魂,瞬间毙命,他的击杀,成功到达了三十四杀!
根本不看那人尸体一眼,开始寻找,接下的目标。
他却不知,他的‘立志之枪’究竟给对方带了多大的心理创伤!本以为躲在空头箱后面一分多钟,没有听到枪声,总算安全了。
可自己这才刚刚出现,上车就是疾驰,还没走十米,就被人一枪爆头从车上打下!依旧是那把M24,依旧是那个清风醉弄影,难不成,对方就认准自己了?
望着黑掉的屏幕,他有些愣神,今天,是他玩游戏以,受刺激最大的一天,这无疑给他留下了心理阴影。
还没完,在他死了之后,又有一位跑毒的正好路过,看到这里有个盒子,连忙趴下想要捡东西,可三秒钟之后,他听到了这人的声音。
“妈的,这都马上决赛圈了,还这么穷!难怪死在这!汤姆逊这垃圾也有人要!”
所有人语音之中的话,传入了他的耳中,从天上的视角看着地面,他想要吐血,心中愤恨不以,汤姆逊垃圾?汤姆逊是神之枪!你懂个屁!
从今天开始,我就用汤姆逊,不管有什么!我一定要用汤姆逊,杀遍所有人!谁都没想到,从此以后,这人真的只用汤姆逊上分至国服单排前一百,甚至使用这把枪的几率是百分之九十九!TX为此,专门把他定为了吃鸡汤姆逊代表者,获得了无上
第一百七十七章 初识本心(目前为止,写的最喜欢的一章)(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