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
在这小别墅里,一楼用来做会客厅厨房,二楼用来做休息,三楼则被彻底的打造成为他的办公所在。包德良此人没有多少文化,但是他就是喜欢走文艺范这条道路。
贼三潜伏了一天,终于找到了一个无人时机,翻墙而入。在三楼的家庭办公室里开始边翻箱倒柜。
家庭办公室非常的简单,一目了然。一张办公桌再加一个书柜,书柜上放着图纸。这年头还没有流行保险柜,贼三拉开办公桌的抽屉,一本红色外壳上金色的“日记本”三个字映入他的眼帘,这一刻贼三的心都快要跳了出来,这几本日记本可关系到他是否能够提前出狱。
没错,他的双手是干过很多偷鸡摸狗的坏事,这还是他第一次用来做好事,他突然觉得自己似乎并不是一无长处,这种为民除害的心情特别棒。也许他可以成为一个好警察,或者是好侦探,只是可惜他只读到了初中,然后就因为运动彻底告别了学堂。
拿起日记本,才发现居然有两本了,没想到这包德良虽然是个土包子,现在就有写日记的习惯了,而且还如此神经大条直接放在办公室,想来是想要随想随记,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啊!
虽然只有初中文化水平,但是看一个土包子的日记,那肯定是没问题的。因此在确定了这两本就是杨兴国想要的东西之后,贼三快速的离开了。
杨兴哥坐着翻开第一本日记本,发现这本才刚起了个头,字迹歪歪扭扭的显示出包德良的文化水平,也没有多少有用的内容,写的也大都是工地上的琐事,今天扣谁多少钱之类的,没什么价值。
继续拿起来第二本日记本,发现写得满满的,
第一百四十四章 贼三出手(求订阅支持)(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