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可笑的东西。
老流浪汉老脸通红,憎恨地看着对方,他嗫喏着嘴唇,伸进兜里的手摸着那金属的冰凉,给了他些许的安全感。
“如果是法尔科内还在,至少他不屑于抢穷人的钱……”
“你说什么?”小混混有些惊愕,挖了挖耳朵,悍然拔枪,“你是在抱怨?你不想活了?”
砰!
一声枪响,如同打响了针对法尔肯家族残暴统治的第一枪,响彻整个旧城区,这一枪也被铭刻在哥谭市的历史上,被后人大书特书。
老流浪汉紧紧握着刚买来不久的枪,双手哆嗦着,凶狠和恐惧相交织的目光注视着倒下的小混混。
他杀人了!杀了法尔肯的狗腿子!
巧的是,转行做军火中介商的安德森就在老流浪汉不远处,他被唐尼指派到旧城区,大批军火就是从他手里流出去的。闻听响声赶忙跑过来,看到了老流浪汉枪杀对方的一幕。
“我……我杀了法尔肯的人……”老流浪汉颤抖着喃喃自语。
安德森看着眼前这罕见甚至是疯狂的一幕,不知为何,突然笑了。法尔肯是哥谭的地下王者,是旧城区的皇帝,在安德森眼里,更是了不得的庞然大物,但那是以前。
土皇帝的部下,不久前还可以骑在安德森头上作威作福,现在却如同路边的垃圾毫无价值。
安德森盯着老流浪汉,尤其是他手里的那把枪,怔怔出神。他,安德森,从今天开始将正式踏上另一条路,再也不会回头。否则法尔肯就不会放过他,一定会把他剁碎了喂狗。紧紧跟随唐尼的脚步才是他唯一的选择。不过,新的方向看上去也不
第八十一章 革命(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