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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最佳闲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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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三六章: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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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果。

    但是发行债券,对于大型企业来说,的确是很有帮助的。

    他们所需要的贷款数额巨大,钱庄在这个时候是很难贷给他们的,而且债券的利率实际上比贷款少了不少,拒绝是肯定不能拒绝的,而且朝廷将来也是要发行债券的,这是一种良好的信誉问题。

    “发行债券可以,但是必须要满足所有的条件才可以。”想了许久,李元吉最终还是点头同意了。

    不过限制条件却必须要提高,避免什么杂七杂八的人都想着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没有严格的限制与审核,只会将事情搞的越来越乱。

    “若想发行债券,必须得到所在县县令、县丞、主薄三者之一出面担保,所在州刺史、别驾、长史三者之一出面担保,两者皆具,呈发展省审核,尔后移交户部审核,之后朕亲自审视,三次皆过,交由钱庄进行发行。”

    李元吉并没有说其他的后果,比如债券形成了死账该怎么办?

    而担保人全部都是官员,他们是没有偿还能力的。

    不过正是因为他们没有偿还能力,所以李元吉才这么搞。

    你身为一州,一县之首,连自己治下的企业都搞不明白就稀里糊涂的签字担保了,出了问题,难道不该处罚你吗?

    可以预见的是,一旦发行债券的企业出现了问题,签字的两个人是肯定要倒霉的,罢官是避免不了的,更严重的,甚至可能会入狱。

    而这个时候,各州县在担保之前,必然会认真审视,没人想因为这个跟自己没有关系的事情而被拖下水。

    这无疑增加了发行债券的难度,但也不能只有处罚而没有

第五三六章:后遗症(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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