虑的问题是,这个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像这种情况,暗卫实际上是可以动用特权,直接抓人并且带到自己的地方进行审讯的,这个审讯跟现在的审讯不一样。
它包含了人类所认知的所有手段,什么刑讯逼供之类的,都可以使用。
一般而言,只有极度确认了此人有问题,但一时半会儿的又拿不到实际的证据,才会用这个特权。
同时,为了给办案人员施加一些压力,让他们尽量的避免伤及无辜。
所以在权力的使用这方面,李元吉又给予了一定的限制。
而总的来说,分为两个不同的方向。
一个是直接向李元吉汇报申请,由皇帝来决定是否采用特权去审讯,那么不论出错与否,这个责任实际上与他们就没什么太大的关系了。
当然了,如果真的错了,他们还是要站出来为皇帝背锅的,这是不用讲的道理。
但是这个锅背了对他们来说,实际上影响并不大。
而另一个则是由州一级以上的正副长官来决定是否动用特权,他们同样有权力来做这个决定。
但如果事后被证明是错误的,那他们就需要担任责任,就需要接受处罚,这个处罚并不轻,免职不说,还要根据情况的不同,来接受不同时间的牢狱之灾。
对于做决定的人来说,做出这个决定,往往是需要比较大的勇气的。
而且为了避免做出这个决定之后,为了保证自身的安全利益,就去制造一些冤假错案的发生。
在动用了特权之后,必须立即向上汇报,然后由上级指派人员前来监督审讯,以防止
第五九八章:特权(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