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下苦果,分了剩余的财产,算下来,一个人仅仅分到了五亩地,完全不够养家糊口。
假定,又过多年。
甲的五个儿子中有四个无病无灾,娶妻生子,努力工作,十亩地变成了十五亩、二十亩地。
但人有生老病死、旦夕祸福,其中一个儿子却染上恶疾,变卖了家产最终才治好这病,但因为没有了土地,所以只能帮人做长工或奴仆为生。
乙的两个儿子运气不好,一个地在河边,一年遭了大水,颗粒无收,所以向另一个借钱度日,不得不抵掉了十亩地。
因此,到两人去世,遭灾那个儿子的家里只剩下了15亩,另一个却是足足有35亩。
丙的儿子继承了父亲的勤劳并且脑子灵活,多次靠种植时令蔬菜和养猪、放羊而赚了些钱财,所以等他死时,家中良田竟然已经接近百亩。
丁家的几个儿子因为没有足够的土地,最后逐渐都沦为了贫困户,只有吞了财产的三儿子在城内卖肉,靠着一手缺斤短两、欺行霸市在短短二三十年间攒下了足够买下一百多亩土地和大院子的钱财。
如此累积发展,虽然中间波折许多,每代人的命运和环境也不尽相同。
但大体上便是这般发展。
几代人之后。
来到了明朝崇祯年间。
时值天下大乱,西北灾荒不断,官府腐败贪婪,官逼民反之下大量流离失所的农民在不甘饿死的基础动机下掀起了绵延不绝的反抗之战。
这是一场没有对错的战争。
失去一切的农民为了生存,而同样为了生存和其他地区不被破坏的官府则举
第51章:甲乙丙丁(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