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店憋了几天后,终于到了开庭的日子,一大早董律师就驱车过接上林飞三人,径直赶往了香江油麻地法院。
林飞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打官司,心里难免有些紧张,包庆也同样如此,他这一次要以证人的身份出席,会在法庭上发表证词,同样显得有些紧张。
三人之中唯一有过打官司经验的人,应该就是林安栋了,林安栋早年跑药材生意的时候,因为生意上的冲突,也跟人打过官司,不过那是在内地,跟香江的法律终究有些不同,两者的法律制度不是一个体系。
一路上,董律师也在跟林飞三人讲开庭的程序,与内地纠问式的庭审程序不同,香江采用的事对抗式的庭审程序,对抗双方分别是A方,民事案件中的原告或者刑事案件中的公诉人,B方,被告的律师。
具体的对方方士是,提出各自的证据,询问己方证人,盘问对方证人,最后是相互辩论的阶段,而法官的审理方式属于不主动调查,更像是一个消极的仲裁人。
而香江庭审的最大特点,当属陪审团制度,香江以前是日不落帝国的殖民地,在1845年正式通过了陪审员与陪审团归管条例,这种制度也是香江司法制度最为重要的一部分,后香江归后,因为一国两制的原因,这种制度也得以保存。
对于这种与大陆迥异的司法制度,林飞还是颇为好奇的,以前他只是在港剧和美剧中见到过,但是陪审团制度具体能起到的作用,他并不是很清楚。
“董律师,这个陪审团制度作用大吗?”林飞问道。
董律师点点头,解释道:“任何民事和刑事审讯中,陪审团的人数都不会少于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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