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了一下战利品,即算是以修冥的家底和眼界,也不由得小小的兴奋了一下。
只是这位帝国高官的少爷根本意识不到,这些东西,足够一个平民家庭吃上二三十年。
林狐皮,残破的不多,狐尾保存更是完整,这一张毛皮,经过能工巧匠的处理,是风靡帝国的低端奢侈品之一,能卖上三四十两银子一张,制成狐裘,更是在百两左右。
这三四十两银子,已经是帝国普通务农者,半年左右的收入,遇上天灾,五年也捞不到这些银子。
眼前在修冥面前,几十个小骷髅剥皮的剥皮,放血的放血,十张一捆的林狐皮,这一会就放了五六捆。
至于能制成羽衣的雉鸡尾羽,箭头的最佳材料,雉鸡的长喙,能做成炼骨境长剑的血池虎牙,就在修冥面前放了约莫五六堆的样子。
最值钱的,还是从血池虎王身上扒下来的血鳞,这畜生才炼脉境高阶,等到它到了炼血境,这一身血鳞制成板甲,起码也得十几二十万两银子,只是现在,能卖个五六万两就算顶天。这一堆血鳞,估计能做个两套,估计也就是五万两左右的样子。
挥手间召回骷髅兵,修冥看着眼前的这一堆东西合计了一下,面前这一堆东西,不经处理,也就是在四五十万两白银左右。
修冥右手一挥,准备将面前的这些东西收入臂铠。
唰!
修冥耳朵微微一动,右掌在地面上狠狠一拍,整个人借力而起,在空中翻了个身,稳稳的落在地面上。
左侧脸颊上,一道白痕煞是瞩目,若不是闪得及时,只怕是早就破了相。
“何方宵
第四十二章:佣兵(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