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条微博引起的社会反响也相当的大,微博,朋友圈以及q空间等互动群社纷纷转载起了“给救护车让行”以及建议政府设立急救车专用车道等内容。
在如此大的民众关注度下,媒体纷纷跟进。
菁华网络日报就做了一个调查,结果根据调查显示,遇到急救车大警报,选择不会避让的私家车超过了百分之六十。
有网友坦言并不是不想让,而是“以前从未遇到过这种情况,不知道该怎么让。前方有红灯,能闯吗?没有应急车道,又该让到哪去?因此违章了,会不会挨罚?”
针对这种答,记者专门找到了交警部门。可是面对这样的问题,交警部门也很无奈。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明确规定,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可是法规之中却并没有规定,在避让情况下发生的违章问题该怎么负责由谁负责。
根据这种情况,媒体又将急救车的道路权问题进行横向对比,将国内外做了一个比较。
著名律师吕洋发送的一片博文中将他目前所了解的国家急救法进行了普及:“在国外,给急救车让路是“铁律”。德国,任何车辆听到救护车的警笛声,即使发生交通意外,也要尽力让出车道。如果发生拥堵,最里道的车就算冲上人行道也必须把道路让给救护车通过;在新加坡,救护车都装有摄像头,如果拍摄到哪辆车不给急救车让路,这辆车就将受到重罚。相对之下,我国在强制性急救通道相关法规上面,存在大
第1599章:七级浮屠(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