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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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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七章,澳洲海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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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越南那边,郑森觉得事情其实也好办。当时越南正分成了南北朝,此时占据越南北部的是第四代郑主郑梉。为了统一越南,他多次发起对南边的阮家的战争,在不久之前,刚刚吃了败仗。所以如果郑森只是打算和他们进行一般的贸易的话,他应该是不会反对,尤其是在郑森能够向他提供急需的各种武器的前提下。

    为了获得粮食和女人,郑森的人在越南南北朝之间,两边买武器的事情做得很是不少。对此,郑森估计郑梉对此其实心知肚明,只是他并没有什么像样的海上力量,所以也只能任由郑森的人两头捞好处了。

    “派个使者,去一趟越南,向郑主提出在京北勘探开采煤矿的要求。”郑森对刘德说,“我们可以以白银,或者是武器支付开矿的费用。”

    “少将军,如果对方提出,他们自己开矿,然后直接卖给我们煤炭,我们是否答应?”刘德问道。

    “这可不行。”郑森道,“让他们开矿,就他们的和我大明工部差不多的管理水平,让他们开矿,最后开出的煤炭的价格怕是要高得一塌糊涂。我们虽然有钱,但这样的煤炭多半还是买不起的。所以,我们应该提出这样的要求:我方要在太原进行矿产勘探,要求黎朝保证勘探人员的安全,同时允许我们在太原租借土地开矿。每年我们给他们一万两银子,租界内的一切事物都由我们自行管理,煤炭的运输也归我们自行负责。当然,为了保护煤矿的安全,黎朝还应该允许我们在矿区维持一只不超过四百人的武装护卫队。”

    “这个要求,黎朝不会答应的吧?”刘德睁大了眼睛。

    “现在当然不会,但是将”郑森笑

第二百二十七章,澳洲海寇(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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