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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娱之游戏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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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成本与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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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于人。

    但是电子游戏却不同,电子游戏总要有开发商和发行商的吧。

    你拿电子游戏当比赛项目,你是不是要考虑开发商和发行商的利益。

    如果发行商的利益和赛事举办方的利益有冲突,是不是发行商可以通过取消游戏的版权授权威胁赛事举办方。

    美国虽然建国的时间不长,但却是一个饱经风霜,身经百战的商业战士,像是这样一种新兴事物的风险,他们看得比谁都清楚。

    而韩国为什么选择电子游戏作为他们的目标呢?

    因为他们没有选择。

    因为其他的所有运动,各种球类,都需要大量的基础建设和更高的成本。然而现在是经济危机的时候啊,不仅普通人没有钱,连国家都没有钱。

    而电子竞技,则是一个没有传统体育项目的时候,可以选择的目标。

    因为他成本低,见效快,目标人群又专门是年轻人。

    梅林满怀希望的带着KeSPA的整套规则到美国,四处鼓吹自己的所见所闻,对韩国联赛感兴趣的人不少,但是想要在美国也建立这样一套联赛体制的人却寥寥无几。

    万户互动娱乐无动于衷倒不是因为不想而是因为力不从心。

    韩国之所以能办起KeSPA,是因为有韩国政府和各大财团的支持。

    但是万户互动娱乐如果想要在美国搞,能靠谁?

    虽然说美国有钱的企业和有钱人的要比韩国多得多,但是那些富豪们,凭什么帮助你万户互动娱乐赚钱呢?

    要知道,游戏的版权,对于电子竞技说,可是达摩克利斯之剑,没有

第二十二章 成本与国情(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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