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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刑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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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灵山仙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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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套青布衣衫,一张兽皮,一粒发光的珠子,一块白玉牌子,一把带鞘的短剑,一个两尺大小的精巧皮囊,还有陶盆、陶罐、陶碗、竹筷、手巾等日常用物。

    “开杂货铺了!”

    无咎嘀咕了一声,脱去了身上的破衫并换上新的。

    青衫有些短,穿着像个跑堂的伙计;靴子却是大小合脚,且柔软舒适;兽皮上写着灵霞山的门规,以及玉井灵矿的戒条;发光的夜明珠子,用照亮的;白玉牌子上有霞纹饰,一面刻着灵霞玉井的字样,一面刻着名讳,应是仙门的令牌,用作身份标记;短剑以兽皮为鞘,一尺多长,颇为精致,与自己腰间插着的短剑大小相仿,却可轻易抽剑出鞘,寒光闪闪,看起很是锋利;至于皮囊又作何用,暂时不知道。

    “苦工贱役,还有这般的待遇?”

    无咎看着榻上的零零碎碎,颇为意外地摇了摇头。要知道便是一粒夜明珠子,都值不少银子。倘若不受欺负,再有吃有喝,并有窝棚容身,如此日子或也过得!

    便在他自我安慰之时,有人责怪道:“既为玉井弟子,又何必妄自菲薄呢!”

    有人摇晃着走了进,并不陌生,正是之前遇见的那个黄瘦男子,名叫宗宝。他出声之后,带着高深莫测的神情接着又说:“欲成仙得道,无不苦励心志而劳乏筋骨。但有凌那日,笑淡人生多磨!”

    无咎稍加收拾,便要下榻行礼。

    宗宝走到近前,很随意地摆了摆手:“无须俗套!”话音才落,他人已坐在榻上,忽而面带嬉笑,幸灾乐祸道:“想必兄弟也是苦修无果,这才被发落至此,尚不知怎样称呼,又自何方呀”

   

第二十三章 灵山仙缘(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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