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琦哪有功夫和这种人闲聊,瞥了一眼那人,自顾自的喝着咖啡。
那人顿时火冒三丈,他倏地站起身,将手中的报纸朝地上狠狠一丢,无礼道:“我是便衣警察马克,我有足够的理由怀疑你和中情局总部的恐怖爆炸事件有关,你有权保持缄默,但你所说的一切将成为呈堂证供……”
白人男子粗暴、野蛮,完全不像美国大片中宣传的那样,文质彬彬,温文尔雅。
琦依然保持着喝咖啡的动作,口中冷冷吐出一个字:“滚!”
马克大怒:“这是你自找的。”
在美国,得罪警察可是大罪,虽然这一项罪名没有被列入法律之中,但所有美国**都知道,美国警察拥有绝对的执法权,在这个执法过程中,你只要敢有丝毫的反抗,他就有马上掏枪毙了你的权力,而且事后不会受到任何法律法规的责难。
除非你是比美国警察还要厉害的存在,比如联邦警察局、中情局、政府实权人物、或者大资本家。
八十年代美国,种族歧视非常严重,拥有执法权的美国警察要是找个借口,崩掉一名亚洲裔的男子,简直就和踩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
何况,马克甚至怀疑,眼前的亚裔男子没准是某个不开眼的偷渡分子也说不定。
基于以上判断,马克最终在自尊受到“羞辱”后,毫不犹豫的掏出警用手枪,准备给眼前的亚裔男子尝尝花生米的味道。
可惜,还未得及将枪口对准,马克持枪的手腕被对方狠狠抓住。
马克不怒反喜,对方竟然愚蠢的率先动手,那“袭警”的罪名可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第五十一章 初次释放(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