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对外武器采购大权,禁止任何个人或团体私自进口武器,否则以走私论处,并指令我驻外使领馆必须听命于中央政府。至此结束了武器进口的混乱局面,正式成为国家行为。经过几年的使用,捷克式机枪得到军队普遍认可,政府武器采购清单中,捷克zb-26式轻机枪占有较大比重,根据正式统计从1931年到1937年抗战开始,中国政府进口捷克zb-26式机枪约24000挺,其中:1931年1000挺,1934年5000挺,1935年8000挺和1937年达到10000挺。根据捷克政府武器出口统计,捷克布尔诺兵工厂自1927年至1939年,共向中国销售了zb-26式轻机枪30249挺。1931年军阀购买4000挺,1931-1937年中国政府购买24000挺,正式数据即为28000挺。还有2249挺的差额,可能是抗战爆发后民间或华侨的零星购买行为。
&;&;对捷克zb-26式机枪最早的仿制,可以追述到购买那一年。1927年军阀张传芳想少花钱多办事,把买来的捷克式机枪送到天津大沽造船厂,当年就仿制出第一批样枪。同年巩县兵工所也试制过,但质量都较差。
&;&;2各地军阀的仿制。
&;&;由于战场上机枪损耗较大,各地军阀都把仿制作为主要补充措施,比较著名的有。(1)四川军阀刘湘的21军重庆枪械修理所1931年开始仿制捷克式机枪,到1939年共造出2000挺;(2)广东军阀陈济棠的广东兵工厂1933年仿制,到1937年共生产3000挺;(3)山西军阀阎锡山下辖的西北兵工厂,1934年仿制,最高月
第七十一章 北海北之二(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