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国民政府的军队装备生产、研发、引进主要由兵工署负责。兵工署于1928年11月11日在南京杨将军巷成立,隶厉于国民政府行政院军政部。兵工署成立时,在军政部下并列的署处有,陆军署、海军署、航空署、军需署和审査处。第一任兵工署长由军政部政务次长张群兼任。1928年12月11日,国民政府公布的兵工署条例规定:兵工署掌全国兵工及关于兵工之一切建设亊宜,设总务科、设计科、检验科、监査科、兵工研究委员会和兵工材料购办委员会。1933年10月9日,国民政府核准兵工署新组织条例,条例规定:兵工署直辖于军政部,统一掌管全国兵工及一切有关兵工之各项建设事宜,兵工署设署本部、资源司、行政司和技术司。条例还指出:因事实上之需要,得设各种专门委员会,其委员由署长聘请或指派;为技术上参考起见,得聘用外国顾问。后资源司撤销,兵工资源的一部分工作划归行政司,资源调査工作由资源委员会集中筹办。1935年6月25日,军政部重行公布的军政部组织法规定:兵工署掌兵工技术、军火制造、军械行政亊务,设署本部、制造司(原行政司)、技术司和军械司,因事务上之必要,得设各种委员会及其他附属机关。到一九三七年兵工署经历了四任署长:笫一任署长章群,任职时间为1928年11月6口至1929年4月13日,兵工署成立前,国民政府已下令任命;第二任署长陈宜,任职时间为1929年4月13日至1932年4月2日;1929年5月4日,陈宜升任军政部常任次长,并代理军政部长职,仍兼任兵工署长;第三任署长洪中,任职时间为1932年4月2日至1933年1
第九章民国兵工之殇(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