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要领方面看,该计划主张处处设防,御敌于国门之外。如甲案中的作战方针规定:我国军队以捍卫国土确保民族独立之自由,在山东半岛经海州——长江下游,在杭州湾以南沿岸,应根本击灭敌军登陆之企图。在黄河以北地区,应击攘敌人于天津——北平——张家口之线。如果真的日军仅仅是对华北作战,没有进行全国动员,那么他们仅仅凭借17个没有齐装满员的常设师团,能抽出来攻击我国的力量有限,我军集中全国军力于平津张家口一线,也许可以顶住日军的攻势。可是如果是日军发起全面侵略战争,西北边防军司令部判定日军必然利用其海上优势,实行大规模登陆作战,对夏主要进攻方向为诸夏国北部、华中、和华南。日军战争前六个月在关内投入总兵力不超过18个师团。一年内可能投入关内兵力判断为:诸夏国北部11个师团,华中11个师团,华南5个师团。那么我军则不可能沿着漫长的海岸线处处设防,被动挨打,我军唯一的出路是以机动作战去应对敌人的机动作战。被动防御,处处与火力优势的敌人死顶,是没有出路的。”
&;&;李兴中发言:“作战计划有非常脱离实际的设想,如在作战指导要领中提出:“空军于作战之先,以主力扑灭长江内之敌舰,及沪汉两地敌之根据地”,“会战期间,……准备全部重轰炸队袭击敌之佐世保--横须贺及其空军根据地,并破坏东京--大阪各大都市”。作从夏日双方军事、经济强弱不同的基本特点出发,上述作战方针、任务和指导,有些是难以实现的,有些是脱离实际的,勉强去作,后果不堪设想。比如据我所知,中央空军的重轰炸机队仅仅有六架马丁轰炸机,而且飞行员的训练还刚开始
第三十八章国军参谋本部作战计划(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