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的小路点了点头。你去包抄。我等你的信号。
易慢慢撤出草丛,然后蹿向路对面,速度飞快,即便是从他们面前跑过他们也看不见。
经典的埋伏策略:他负责吸引他们,当他们转过身以后,我就从他们背后偷袭。
就在这时,那个纳沃利已经从自己的右手衣兜里掏出了一把刀。
非常小巧的刀,只适合用来给水果削皮。或者用来割开一位老农民的喉咙。
我看不见小路对面易的位置,但我知道他一定没看见这把小刀。他不知道情况有多危急。
他们马上就要杀掉这位老人了,他们可不管易的稳妥策略。再慢下去就来不及了。
多亏,我还留了一手:我非常,非常,非常能打。
为首的纳沃利抓住老人的头皮,将小刀横在他脖子前。
我跳出草丛,手中的长棍高高举起,猛力一挥,打落了他手中的小刀。然后就到了我最喜欢的环节。
每次我突然袭击,人们通常都会有两三秒的时间愣在原地,想要弄清我是何方神圣。
因为大多数人从未见过瓦斯塔亚,更别提思猕猿了。他们呆若木鸡地站在那里,还没弄清楚情况,就被我先发制人。
我用膝盖撞向为首的纳沃利,牙齿碎裂的声音尖锐刺耳,即使是我,听了也要颤一下。
“别出来,易!”我对他正在埋伏的草丛大喊。“我能搞定。”
突然一把匕首刺中了我的肩膀。
显然,其中一个纳沃利混蛋在胸前的皮带里准备了飞刀,我刚才没注意到。我尽量不去想象此时此刻易脸上得意洋洋的
第八十一章 快而糙(2/4)